上周,我们很多客人都注意到特朗普政府宣布新一轮针对美国移民群众的攻击,即:修改第十四条修正案,取消非美国公民和非法移民在美国境内生下孩子的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的权利。在HBO一次采访中,特朗普总统宣称,第十四条修正案实质上鼓励了人们非法入境美国,因为他们的小孩出生后即可成为美国公民,并且“享受到所有由身份所带来的福利”。他认为,一旦取消了这一条诱人的政策,非法移民的行为将会得到终止。正如特朗普自2015年竞选以来就不断宣称的美墨边境墙一样,这一举措只是将非常复杂的问题试图以过于简单的方式来处理。同年,在与Bill O’Reilly的一次访谈中,他宣称第十四条修正案可以通过简单的国会法案来废除。然而,目前他的想法已经“演变”成试图通过简单地签署行政令来修改修正案,真是令人感到惶恐。总统“他们说”,他可以在强制执行移民法的范围内来达到这一目的。我们不清楚“他们”是谁,我们也不清楚总统依据什么样的理论可以有权利去签署废除与他意见不符的宪法修正案。
总统似乎已经忘记了2017年由于他的“旅行禁令”而引发的大量诉讼, 即使他当年确实签署了这样的行政令,那也一定会有大量的反对者来阻止这一行政令的执行。这些反对者一定会确保至少在总统现一任期内这一行政令不会被执行,因此即使这一行政令真的被签署,目前也不会立即影响到任何人的公民身份。Paul Ryan, 众议院共和党的发言人也甚至对总统的法律理论产生了质疑。在HBO采访后不久,他在肯塔基州的WVLK电台的访问中提及他很确信“你无法通过签署行政令的方式来终止出生公民权”,并且认为这个过程将会“非常漫长”。
最高法院或者国会也不太可能赞成非法移民的小孩不享受出生公民权这一提议,或者认同第十四条修正案可以通过行政令被废除或者是修改。这次,所有认同总统这一举措的人中间,没有一个人提出任何解决方案来应对以后即将面对的行政混乱,即对于新生儿公民身份的认定。那医院是否必需在提供产前或产后服务前先认定母亲的国籍呢?那如果父母双方都是永久居民,而尚未成为公民,那小孩还会是美国公民吗?或者说在一种(非常普遍)的情况下,一个小孩跟随父母获得了国籍,但是却没有公民纸或者护照,那是否还被认定为公民呢?如果父母有其他合法身份诸如H1B或者F1 那又该怎么处理呢?如果总统的用意在于打击非法移民,那为何要同时惩罚合法移民以及非移民群众的小孩呢?难道总统设想要采纳与中共政权相类似的做法,要求父母双亲在怀孕前先申请国家颁发的“准生证”吗?
这次访谈的时间恰好是在中期选举前一周,我们因此相信特朗普此举无非是为了迎合为数据多的共和党反移民人士的投票。然而,由于我们艾飞力事务所最近接到了许多客人的来电咨询此事,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为大家解释一下美国完善的法理学,以及为何此体系不会受到专制统治者个人意向的影响。
早在1868年,第十四条修正案还未被签署前,其实并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明确阐述如何认定在美国出生的小孩是否公民。之前也没有定论说在美国出生便意味着获得美国公民身份。在1857年最高法院通过的臭名昭著的Dredd Scott v Sanford 决策中提及到不仅非洲奴隶以及他们在这边出生的子女都不是美国公民,而且他们永远都无法成为美国公民,因为“他们没有白人们所尊重的权利”。虽然1865年通过的第十三条修正案永远废除了奴隶制,但是出生公民权问题一直以来成为困扰非洲奴隶们的后代的一个问题。直到1866年民权法案的通过以及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制定,最终依法确立了:
“任何人,凡在美利坚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者,均为合众国及所居住之州的公民。”
在1898年,最高法院在一项案例中,判决非美国公民的中国籍父母在旧金山出生的小孩的公民身份时,解释了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公民权条款。 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黄金德案(1989)中,法院在判决中最终选择了修正案拥护者们的重建派精神,并且纠正了之前的不公正现象。Justice Gray,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意见,宣称第十四条修正案不是为了限制那些自称为美国公民的等级,而是
“在形势上宣称,并且在实际过程中得到支持和延续”
在决定黄金德是否受美国政府的“管辖”问题上,法院最终认为国会之前的用意是指排除那些外国外交官或者使节,军人或者敌军占领的势力,以及某些拥护他们各自部落,而非美国政府的美国土著人 。而黄金德是受合众国管辖的,因此他是一名美国公民,因为:
“任何一个居住在这边的来自其他国家的公民,都是属于拥护与保护范围之内,因此他们都属于合众国的管辖。他们对于合众国的拥护是直接的并且是即时的…”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案子是在当时反华情绪高涨的时期发生的。1882年的排华法案于1892年被重新提及,并且于1902年,出于种族主义者毫无根据地担心中国劳工抢夺美国人工作的恐惧,该法案又被用于禁止中国劳动力(例如黄金德与他的父母)入境美国。(该法案直到1943年才被废止)最高法院最终看到了这些毒害性的思维,并且最终为第十四条修正案给出了唯一的正确公正的解释:黄金德出生在美国,因此应该被视为美国公民。法院的判决中,很明确表达了国会希望美国公民权可以传承给到外国人在这边出生的小孩,无论他们的父母是在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到来的。该解释是唯一的体现了国会在美国后内战重建派时代精神的解释。
我相信那个时代的反华情绪与目前的反移民情绪有一定的相似点,现任总统频繁利用此话题来召集他的拥护者,用以轻易转移人们对于经济问题的关注,因为政府对于这些经济问题并没有实质性的解决方案,并且也缺乏意愿去做任何改变。
我仅寄希望于目前最高法院或者国会在面临一位专制统治者第二次选举运动时,在被要求摒弃我们屹立了一个半世纪的完整法制体系前,并在可能导致的多年的混乱状况前,可以吸取我们国家历来的历史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