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纽约的二手房交易中,卖家通常以房屋的现状出售,合同中使用“所见即所得”(AS-IS)条款来描述。那么,AS-IS条款是什么?在哪些交易中常见?买家接受AS-IS条款时需要注意什么?本文为您逐一解答。
一、什么是“所见即所得”(AS-IS)条款?
在纽约的房屋交易中,AS-IS条款用于描述房屋的现状。它表示房屋将按照买方在购房合同签署时所见到的状态进行交付,卖方不会在过户前进行任何改造、维修,也不会提供任何针对潜在房屋缺陷的折扣或优惠。
AS-IS小知识:What a buyer sees is what a buyer gets.
1.“所见即所得”的房屋状况可能包括以下情况:
- 地板划痕
- 脏墙面
- 霉菌问题
2.“所见即所得”(AS-IS)一般不包括:
- 卖家或经纪对房屋状态做欺诈性陈述
- 卖家需要承担的环境责任(如不及时履行环境清理义务)
二、“所见即所得”(AS-IS)条款常用于哪类房地产交易?
在纽约市的二手房交易中,通常采用”所见即所得”(AS-IS)的销售方式,这已经成为该行业的惯例。由于二手房已经有人居住过,可能会留下污渍、划痕等使用痕迹,所以买家在看房时所见即为房屋的实际状态,买房就是购买这个状态的房屋。
而在纽约市的一手房交易中,很少以“所见即所得”(AS IS)状态出售房屋,除非例外情况:一手房可能曾被租户居住过或者曾经被作为样板房 (Model Unit) ,会留下一些使用痕迹。买家的律师需格外留意合同中是否包含此条款。
以下是一个合同条款的摘录,以帮助理解这一概念。
原文:
Acceptance of Condition of Unit. The signing of a Purchase Agreement shall constitute acceptance of the Unit “As Is” by Purchaser, except for those matters which are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Sponsor as stated in the Plan.
中文翻译:
对于单元现状的接受。签署购买协议意味者买家对单元”原样”的接受,但大楼计划书中规定的由开发商负责的事项除外。
三、购买 “所见即所得”(AS-IS)状态的房屋,所需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 进行房屋检查
在签署合同前,买家可先对房屋进行检查,以了解可能的维修成本,然后决定是否在交割后自行维修或要求卖家提供优惠或维修。卖家是否同意取决于房市供需情况。
- 完成购房前的尽职调查
纽约市的房地产交易采用“买方负责”原则,意味着卖家没有告知义务,买方需要主动了解房屋状况。因此,在签署合同前,买方和律师应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查阅下方文件:
- 纽约州总检察长房地产融资局备案的大楼计划书(Offering Plan)和修正案(Amendments)
- 董事会会议记录(Board Meeting Minutes)
- 管理公司完成的尽职调查问卷 (Due Diligence Questionna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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