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提议严苛规定:使用公共福利的绿卡申请将被拒

移民局提议严苛规定:使用公共福利的绿卡申请将被拒

Inadmissibility on Public Charge Grounds

美国移民局提出一项法案,就是基于公共负担不允许入境美国或在美国停留的情形。 在美国调整身份的,或者通过领馆申请移民签证的,以及申请进入美国的,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他们不会成为公共负担,除非议会明确给予豁免。同时移民局提议所有申请延期或转换身份的必须证明,他们从来没有,现在没有,以及将来也不可能接受该提议法案下规定的公共福利。

Public Charge/公共负担

“公共负担”在移民法下没有被定义过。 移民局提议将公共负担定义为外国人接受8 CFR 212.21(b) 条款下规定的一项或多项公共福利。 移民局认为该提议是符合立法精神,案例法以及公共负担的一般含义的。 移民局提议外国人不得依靠公共资源满足自身需求,而是应该依靠自己的能力和资源满足自身需求。

Public Benefit/公共福利

移民局提议将公共福利定义为包含现金救助以及非现金救助的医疗,住房,食物福利项目,具体来说,一项或多项福利的累计价值货币化后,一个家庭在一个连续自然年度获得超过联邦平困指南规定的15%的福利,或者如果福利不能够被货币化计量,则在36个月内,接受超过12个月的福利救助。

常见的可以货币化的福利有:

  1. 任何联邦,州,地方的现金补助
  2. 食物券
  3. 租房补助
  4. 公共住房补助

常见的不能货币化的福利有:

  1. 通过medicaid支付的福利
  2. 住房津贴
  3. Medicare Part D

该提议法案将公布在Federal Register, 移民局将给出60天的建议期限, 期限满后,所有的建议将被考虑然后形成最终的规定。 这个过程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本文作者:

高岩律师分别获得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以及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 具有中美两地律师职业资格,擅长美国投资和美国移民法律,曾为多家企业在美的投资活动以及人员招聘,聘用活动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以符合美国法律的要求。请登陆我们律所网站www.newimmi.com了解更多美国法律资讯,或电邮我们咨询:[email protected]。高律师微信号:yugongyimin欢迎扫码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请加入好律师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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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高岩律师

高岩律师是美国高岩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创办人,负责律所的移民和商业业务。高岩律师在雇主移民,商业并购方面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尤其擅长复杂移民案件申请,能够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决定申请项目,并为客户建议可行的美国商业投资方案。在创建美国高岩联合律师事务所之前,高岩律师曾经在中国北京著名的华尔街律师事务所工作近十年,主要就跨境并购,商业直接投资以及公司合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高律师已经成功的帮助许多中国企业家和个人通过EB-1C跨国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EB-1A杰出人才申请到了绿卡。此外高律师也为来自各行业的客户成功办理了L-1A跨国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签证,H-1B工作签证以及O-1杰出人才签证。这些成功案例以及高律师严谨,负责的专业态度是高律师在移民案件申请中获得高通过率的主要因素。 高律师也就几项跨境并购的案例提供了法律咨询,其中包括某著名印度电信公司收购一家电信企业,某著名PE机构收购一家生产型企业。另外高律师还曾就国内某著名国有企业香港上市提供法律建议。 教育背景 美国乔治华盛顿法学院商业和金融业法律硕士 中国清华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法律硕士 律师资格 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 中国律师职业资格